樂財農〔2017〕124號
各相關鎮(zhèn)(街道辦事處):
為改善省定貧困村生產(chǎn)生活出行條件,根據(jù)市交通運輸局報來2017年已完工的省定貧困村公路硬化項目,結合貧困村實際情況,經(jīng)市政府研究決定,將對九峰、廊田等鎮(zhèn)(街道辦事處)21條公路硬化項目安排30萬元本級扶貧配套資金(詳見附件)?,F(xiàn)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:
一、此項資金專項用于市交通運輸局報來2017年已完工的省定貧困村公路硬化項目(詳見附件)。
二、本次安排的補助資金,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,實行國庫集中支付;暫不具備國庫集中支付條件的,按照韶關市財政局《關于印發(fā)<韶關市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韶財農〔2005〕133號)的規(guī)定實行報賬管理。
三、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范圍和有關規(guī)定用好資金,確保專款專用。如發(fā)現(xiàn)騙取、截留、擠占、挪用資金等違規(guī)行為,將嚴格按國務院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27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
樂昌市財政局
2017年12月14日